各书院:
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关于深化书院项目建设全面提高书院育人价值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校行字[2022]28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现就关于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书院项目工坊、书院项目导师考核及学年评优的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、评优范围
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驻各书院的项目工坊;2023-2024学年各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、活动项目类)。
二 、扶持、激励
(一)项目工坊的扶持、激励
根据学期末考核评估结果,每学期按照10%的比例确定项目工坊扶持对象,并按1000元/个的标准发放项目扶持基金。对学期末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学校、书院等有关规定,各书院有权清退、终止项目工坊的运行。
(二)项目导师的考核、激励
学期末,由书院部、人力资源处牵头对相关书院项目导师进行考核,对考核“合格”及以上的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按照500元/学期的标准给予津贴,对考核合格的书院项目导师(活动项目类)按60元/小时发放津贴。每学年在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中进行一次“优秀书院项目导师”评选,排名前15%且位于优秀档次的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按2000元/人/学年给予津贴。书院项目导师工作业绩将作为职称评定、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,详参附件1。
三、 工作安排
( 一 )考核工作
1.6月11日前,各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就考核指标(附件2)形成《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总结材料》,需体现工作数据、日常工作开展、工作成果等相关支撑素材,并将纸质版、电子版提交至各书院综合办公室,由书院部及各书院对材料进行评分。
2.6月11日前,入驻各书院的项目工坊结合书院学生项目工坊学期考核指标(附件3)形成《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书院项目工坊总结材料》,需体现工作数据、项目产出等相关支撑素材,并将纸质版、电子版提交至各书院综合办公室,由书院部及各书院对材料进行评分。
(二)津贴发放及评优
1.根据材料及“悠学派”学生活动满意度对所有书院项目导师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发放津贴。
2.6月19日-20日,材料考核评分前25%的项目工坊及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参与评优答辩,5分钟内结合PPT现场陈述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。
四 、公示与反馈
优秀书院项目工坊及优秀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名单公示期三天,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。
五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一然 联系方式:035*-*****67
附件:
1.校行字(2022)28号关于印发《关于深化书院项目建设全面提高书院育人价值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2.书院项目导师(项目工坊类)考核指标
3.书院学生项目工坊学期考核指标
4.晋中信息学院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书院项目工坊、项目导师总结材料
晋中信息学院书院部
2024年5月29